淡江大學統計學系「傑出系友」選拔辦法 94.08.13理監事會議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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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淡江大學統計學系系友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表揚傑出系友,特訂定此辦法。 | |
第二條 本會「傑出系友」候選人應符合下列資格:
一、統計系(所)畢業之系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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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傑出系友」候選人推薦程序,須符合下列三項之一者:
一、系友5人(含)以上連署推薦 二、理監事3人(含)以上連署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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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凡被推薦為傑出系友的候選人,需檢附下列資料送本會遴選之。
一、推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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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本會「傑出系友」評審作業程序如下:
一、每年9月30日前接受「傑出系友」的推薦申請。 第六條 表揚辦法:於系友大會中公開表揚,並頒發「傑出系友」當選證書及獎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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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友大會通過後實施,未涉及原則之修正時,授權理監事聯席會議進行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