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雙主修

依「淡江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七條規定,修讀雙主修學生,應修滿加修學系全部專業(門)必修科目與學分始可取得雙主修資格。若修讀之加修學系全部專業(門)必修科目與學分總計不足四十學分者,應修習該系指定之科目學分補足之。另第三條規定,112學年度入學新生起本系專業必修科目表如下:

淡江大學統計學系112學年度入學新生起本系專業必修科目表

科目名稱

學分

第1

學年

第2

學年

第3

學年

第4

學年

統計學

4

4

高等統計學

4

4

微積分

4

4

統計數學

3

3

經濟學

4

2

2

會計學

4

2

2

管理學

3

3

機率論

4

2

2

線性代數

4

2

2

SAS程式設計

3

3

R程式設計

3

3

品質管制

3

3

抽樣調查

3

3

數理統計

6

3

3

迴歸分析

3

3

實驗設計

3

3

類別資料分析

3

3

多變量分析

3

3

合計64學分

另「淡江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三條規定,已修習及格之主修學系系訂必修科目若與加修學系系訂必修科目性質相同者,由加修學系決定得否兼充為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已修習及格之加修學系系訂必修科目若與主修學系系訂必修科目性質相同者,由主修學系決定得否兼充為主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如有兼充後學分不足者,應指定替代科目以補足所差學分,並檢具書面報告送教務處備查。對修習雙主修規定有不清楚之處,請自行洽統計學系辦公室(商管大樓B1102)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