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申請資格:
(一)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六十五分以上,且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二) 以本學期未領取校內獎學金者為原則。
(三) 家境清寒者優先。
(四) 獲得本獎助學金之同學,得協助二手衣物義賣活動。
二、獎助金額:每名5,000元,共4名。
三、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8年11月15日(星期五)截止。
四、繳交證件:
(一) 申請表
(二) 107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
(三) 相關佐證資料(如清寒證明等)
五、申請程序:應於公告截止日期內將申請表暨有關證件送繳行政副校長室(商管大樓B1107室),逾期概不受理。應繳之證件需隨申請單一次繳清,如有缺件或與規定不符者不予轉報,亦不退件。
六、檢附:淡江大學女教職員聯誼會獎助學金設置辦法、獎助學金申請表。
七、承辦人:江雅玲,分機: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