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所屬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受理109年度暑期學生實習相關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請惠予協助公布相關訊息。(part1)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9年1月17北市衛企字第1093011039號辦理(附件1)。

二、請於109年5月底前,依檢附相關文件,逕洽受理實習機關窗口(請詳附件2)辦理

三、檢附「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所屬健康服務中心受理實習及訓練要點」(附件3)、實習申請表(附件4)、受理學生實習名冊(附件5)、學生實習契約(附件6)「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所屬健康服務中心受理實習及訓練收費標準」(附件7)保密切結書(附件8)。

四、本案聯絡人:諮輔組劉乃銘約聘輔導員,分機2221

相關附件

下載 附件1_臺北市政府術生局來文.pdf
下載 附件5_109年度受理學生實習名冊.odt
下載 附件2_109年度受理暑期學生實習窗口及受理名額調查表.ods
下載 附件3_受理實習及訓練要點.pdf.pdf
下載 附件4_109年度學生實習申請表.odt